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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有深意的句子_《绿野仙踪》句子
tamoadmin 2024-09-09 人已围观
简介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生活就像打游戏,我们要不断地上战场积累经验值,再买装备提升自己的战斗值。我们想要过更好的生活就要一直打怪升级,直到打倒大boss后所向披靡。 如果单纯把读原版看作是学习英语道路上最流行的一款游戏的话,那必备的书单就是我们游戏的地图,希望你能像在游戏里一样披荆斩棘打败所有的怪物打通原版的关卡。 所以,读原版不能没有装备没有经验值就直接奔向boss,一定要从小怪开始。
1.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生活就像打游戏,我们要不断地上战场积累经验值,再买装备提升自己的战斗值。我们想要过更好的生活就要一直打怪升级,直到打倒大boss后所向披靡。
如果单纯把读原版看作是学习英语道路上最流行的一款游戏的话,那必备的书单就是我们游戏的地图,希望你能像在游戏里一样披荆斩棘打败所有的怪物打通原版的关卡。
所以,读原版不能没有装备没有经验值就直接奔向boss,一定要从小怪开始。下面,请根据你的装备及经验值来选择你下一个要打的怪物吧。
1.小王子
大部分人开始读原版时选择的第一本都是《小王子》,无论是情节上还是单词量上都没有明显障碍,对于培养语感是一个很好的基础选择。
2.绿野仙踪
如果认为《小王子》太简单了,可以提升一点难度选择《绿野仙踪》,同样是童话故事,情节复杂程度增加,适合想要拔高的基础玩家。
1.怦然心动
英语单词量弱一点的可以先看**再看书易于阅读,如果想挑战提高自己的先看书,再看**。讲的是初恋和成长,适合学生读。
2.if you could see me now
情节很有意思的一本书,易懂。影响情节阅读的单词量不是很大,有一些描述性的生僻词。怕坚持读不下去的玩家可以读这本,会因为情节想把它看完的。ps.中文翻译名字我也不清楚,想买可以
3.动物庄园
很有名的一本书,类似于政治寓言,所以单词量会有所增加,句式比初级的书复杂,可能会遇到有些句子不好理解。
1.abc谋杀案
悬疑推理,同样适合怕读不下去的玩家,一切吸引人的情节都可以防止读一半放弃。
2.简爱
篇幅冗长,但是语言和单词量不难,培养阅读习惯和语感的不二之选,常用单词居多适合记忆单词。
3.傲慢与偏见
最大的难点在与复杂的人物关系和人民,但是语言相对易读,复杂句子的比例不多,适合想要巩固单词量的玩家。
4.追风筝的人
经典名著,情节可能会有压抑的地方,用词有些生僻,但是句式不难理解,描写很多但是不想影响理解情节。适合想要进一步提升为高考冲刺的玩家。
5.了不起的盖茨比
情节进行缓慢,语言因为时代差异可能会感到生涩,文章用词优美精准,很多优美的有深意的句子,适合抄写背诵。
1.灿烂千阳
《追风筝的人》作者的另一本书,虽然名气略差,但是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很深刻,同样是发生在阿富汗国家的故事,单词量很大,句式也明显复杂,适合高考完的玩家们进一步提升技能。
2.coco chanel
人物传记类,比普通的难度要大,因为情节枯燥以及句式和用词都很生僻。最适合练习阅读理解的一本书。
3.
很犀利的一本以政治为主线的,因为内容的原因不太易于理解,除了可以扩展单词量外重点是通过读这本书找到适合自己阅读方式和习惯,在短暂的时间内读懂复杂的内容。
4.洛丽塔
优美的句子特别多的一本,适合摘抄学习,但是难长句子非常多,语法不算复杂可能由于用词理解起来比较抽象,主要难点在与文学方面。语言能力很棒的玩家可以读这本去感受里面的情感内容。
5.百年孤独
人物出了名的多,情节描写也扑朔迷离,就是读中文版都很难读透,算是考托福前的大boss了,有耐心读物这本的话,想必托福也不在话下了。
最后,读原版的路途是漫长的,游戏也是没有终结的,但是一定要选对了适合你水平的英文,不然只有两种结果,要么半途而废要么无助于提高。希望你能在这份打怪升级的书单中找到适合你的那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一.我们撞入绿野仙踪,一路迷失跌跌撞撞却又眩晕;我们在歌声中胡乱地哼着自编的词扭动醉后的身体;我们想起一首早年收音机里传来的外国民谣,而脚下的路已经陷埋了足踝;我们听着一段小提琴,一段长笛,一段段衔接在中间的空白,祭上眼泪像无所适从的稚童。
二.当你停在这样一个美丽而又冷酷的地方,很久之后才想起回头去看看,对岸依旧青春正好,梧桐树在两旁笔直地连成线,男孩或者女孩一路摇摇晃晃地冲过,笑声长留在耳边。于是你背过身用手掩住了潮湿的眼眶。然后你才明白。我们真正爱了,真正难过了,原来也就只有那几年。
三.在这个把回头看作软弱和耻辱的世界上。走德再远,也终究达不到想要的永远。走得再近,也终究回不到想要的梦境。人永远是一群被内心的遗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夹在生命的单行道上,走不远,也回不去。
四.当然,并没有任何规则或惯例禁止家转变故事的叙述视角;但是,如果不按照某种美学策略或原则就转变叙述视角的话,读者的投入、对文本意义的参与?生产?就会受到干扰。
五.道德判断是无法回避的泥沼。让我们牢记,艺术之所以能提供最精美的成果,不在于评判人物,而在于理解人物;让我们不要被意识中道德判断的部分所主宰。我们阅读时,道德当然是整体景观的一部分,但却不应该是从我们内心升起并指向人物的。
六.有时侯明白人的一生当中,深刻的思念是维系自己与记忆的纽带,它维系着所有的过往,悲喜,亦指引我们深入茫茫命途,这是我们宿命的背负,但我始终甘之如饴地承受它的沉沉重量,用以平衡轻浮的生。
七.也许所有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过,我们听过的那些美好的童话,善良的传说,感人的故事,所有的这些都有一个如出一辙的开头: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么我们所生活的当下,是不是早就是一片荒芜的沙土,善良根植在另外一颗遥远的行星,而自私和恶毒,是头顶厚厚的乌云。
八.家写自己人生的,在任何语言里都有。这种无论用哪个语言来写,都显然最容易具有真实的力量。因为,家得经常而永远地克服一种**:与其卖自己的文章,宁愿卖自己的人生。何况,人类无例外的对他人的不幸,比对别人的幸福还感兴趣。所以,家得经常而永远地克服最大的**是:想卖自己的不幸。
九.作家的职责,如果作家有职责的话,不是提供结论或是答案。如果一个能够回答它自己,它的问题和矛盾能满足自己的要求,那就够了。而另一方面,我只希望能保证,读者读完我的后,不会有受到欺骗的感觉。
十.男孩手中持着一柄用的麑皮长弓,全身洒满银色的光辉。他盯着罗莎,薄薄的唇角勾起残酷的弧度,如同前拉斐尔派画卷上唯美的人物,如同坚硬的大理石雕刻出的希腊少年,如同从地狱中冉冉升起的掌管生杀大权的死神。
十一.写,是人物角色的创造,但功夫深了,作家带入了角色,走不出来,最终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里的角色,而且现实生活其实变成了。诺曼梅勒说:我常常觉得,我自己其实是诺曼的秘书,要见诺曼本人吗?先见我好了。
十二.如今,人们阅读首先不是为了理解那些与自己的现实相矛盾的人物,也不是为了观看情节是如何彰显人物的习惯和个性特点,而是为了直接思考生活的结构。
十三.我想抓紧你,想和你在一起。我用了全部力气走到你身边,成了离你最近的人。我一开始就注意到,你一旦沉默,就会沉溺在心事里无法自拔,眉头总是皱着。我只能看着你。
十四.因为是血肉相连的亲人。所以许多话反而就成为禁忌。交流是羞耻,亲近是羞耻。唯有通过相互苛求和中伤来表达对彼此的爱,才是理所当然。这是多么可悲的事实。
十五.事情看上去一帆风顺,当你可以用你的梦想维持生计,你就有了一直维持它的理由。这时候,我们不过十七岁,所有人壮志凌云地许下誓言,要成为全国最杰出的流行社团。然后,高三开始了。
十六.我相信在更早之前,那时没有悲喜的世界,直到音乐驾驭了,驾驭了日月,日月落下渺茫的尘,先是被腹虫吞食了,而后浑浊的水里才出现了我们。
十七.从那个时候起,当再次遇到身陷那个兵荒马乱之中,觉得再也坚持不下来的时刻,只要一低头,便可以看见这句温暖的话。它是那样安之若素地等待在那里,等待着我想起它来,等待着我被无原由的伤感所捕获的时刻,等待着我低头?不是为了哭泣,而是为了注视它?借以予取予地安抚那些无处循形的、落水一般的无力和悲伤。
十八.年轮哗啦啦地扭转着,可是谁曾出现过谁的记忆里这些却只有自己知道。缘分这种东西,又怎么会像是某个制定的目标,只要努力,就一定能得到呢?
十九.在我们并没有这样成熟的时候,我们使用的词语是?世界?,?天下?。而现在,我们开始讲述人间。烟火这个词语,在无数华丽的悲伤的文字里出现过,夜空里展示它们的寂寞和悲伤。但是很多时候这个词语并行在人间之后,变成?人间烟火?这样一个有时候温暖有时候冷漠的成语。
二十.读史是一件非常让人绝望的事情,它不一定会让我们明事理,但它一定会让我们很悲观。因为纵观这五千年的历史,你会发现,多么勇猛的英雄无论多么庞大的帝国多么繁盛的朝代,最终的结局都是走向消亡。
二十一.生命竟然如此脆弱,死亡的感觉不自己溺水时还要来得真切鲜活,仿佛连自己的呼吸也因此而停住了。深黑色的绝望卡在了咽喉里,发不出任何声音。
二十二.无数暖湿气流随着车辆经过,卷起风低速搅动着逆光的颜色,让人看不见眼前,看不见身后,看不见别人的表情,看不见远方的灯火,看不见一秒秒之后的光经是否与这一瞬有什么不同。暧昧让人受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连拥抱都没勇气。
二十三.其实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什么是一定可以伤害到你的事情。只要你足够的冷酷,足够的漠然,足够对一切事情都变得不再在乎。只要你慢慢地把自己的心,打磨成一粒光华坚硬的石子。只要你把自己当作已经死了。那么,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东西可以伤害到你了。
二十四.可它只是在我想你的狭小空间顶天立地,那之外它是个不具意义的简单修辞,哪怕只是让我找到你,它都不能。即使?喂?得再大声,它也不可以越洋过海,在你清醒的时候,牵扯到哪边的神经。
二十五.可人不是断气的时候才真的死了。有人说人会死三次,第一次是他断气的时候,从生物学上他死了;第二次是他下葬的时候,人们来参加他的葬礼,怀念他的一生,然后在社会上他死了,不再会有他的位置;第三次是最后一个记得他的人把他忘记的时候,那时候他才真正的死了。
二十六.你可知道我曾经的信仰是,与你在一起尽管有层出不穷的艰难和不测,需要我付出与承担,这的确是一种痛苦;但一旦想到如果今后你的幸与不幸我再无法知晓亦没有资格过问,那才是我最大的痛苦。
二十七.日子久了,在我的言传身教下,老项开始上课说话逃课不写作业,成绩突飞猛进地下降,有人不满地指出?唉老项这句话的口气还真是有着和老刘一样的地痞气?,每次听到这种话的时候我都有着把一个养成游戏打到最高级般的成就感。
二十八.那个身穿白衣的男孩从棕榈叶的缝隙中仰起头对她微笑。他身姿英挺,他眉目如画。他就如同一朵在山谷中盛开的白玫瑰,气质孤傲、温柔而高洁。?和我一起去约克吧!?她听到那个男孩在用好听的声音对她说,?约克郡河谷是世上最美丽的地方。?
二十九.人的这一生,我们抓住的都只是看起来庞大却本质上无关紧要的东西;遗失的,总是无从弥补的部分,因为它形态微小,或甚至本身就更不可见。比如因成长而遗失的青春,因金钱而失去的快乐,因名誉而失去的自由?
三十.人和人之间相互交往磨合,终会带来负担。人在感受交往带来的慰藉时,也不得不承受其中的种种困扰。既然不可能一个人活下去,那么困扰永远存在,永不停息。只可惜,我成为你的困扰。
三十一.我们竖起灯塔,竟照不进对方的最深暗处。这世界上的无能为力,其中有一项,是两份孤独放在一起,却无法相互抵消。我和你,只能坐在一起,各自苍凉。
三十二.出国后,我觉得自己最大的改变就是,不再把时间浪费在自我怀疑身上。想做什么就去做吧,想说什么也说出来,因为我是真的觉得很多事情,就得趁早,写,变得更popular,甚至赚很多钱。
三十三.当中发生的一切让我们感觉这是根据内部结构的运行而不是外部某个意志的强加命令发生的,我们越是觉得更加独立自主了,它的说服力就越大。当一部给我们的印象是它已经自给自足、已经从真正的现实里解放出来、自身已经包含存在所需要的一切的时候,那它就已经拥有了最大的说服力。
三十四.有时侯明白人的一生当中,深刻的思念是维系自己与记忆的纽带。它维系着所有的过往。悲喜。亦指引我们深入茫茫命途。这是我们宿命的背负。但我始终甘之如饴地承受它的沉沉重量,用以平衡轻浮的生。
三十五.无数暖湿气流随着车辆经过,卷起风低速搅动着逆光的颜色,让人看不见眼前,看不见身后,看不见别人的表情,看不见远方的灯火,看不见一秒秒之后的光经是否与这一瞬有什么不同。
三十六.她赌气似的蒙上被子不理他。他倒也不在意她这样冷淡地对他。分手之前他都从没这样的好脾气,现在倒是慢慢变成了她心里一直所期待的样子?体贴、温柔、热情,最重要的是黏人。她喜欢被黏着,好像被爱得很深似的。她是双鱼座。
三十七.如歌每天在少年耳畔叽里呱啦,少年并未表现出不耐烦,只是沉默。如歌有天忽然觉得不对劲,想了半天,嗷叫一声,原来还不知道少年的名字。?楚录。?少年淡淡回答。?你的眼睛像鹿。?不是那个鹿。?
三十八.我庆幸,他因为信任我,使我成为他内心秘密的第一个知情者。他是一个喜欢男孩的男孩,那些年当我在寂寞而伤感地想念着他的时候,他也同样,甚至更为艰苦卓绝地,想念着另一个无法企及的人。
三十九.在我逐渐沦为回忆的奴隶后,当我想起伯伯跟我讲完那个故事后的眼神,才明白他描述英雄末路跟虞姬道别时的深意,大概还有万劫不复的意思?去了,就不再来。
四十.人生是乱七八糟的甜蜜。如同糖果,闪烁之内隐藏的是慢性的毒。味觉是甜的,但残留在口腔的遗物却渐渐腐蚀。牙是人体之中最坚硬的骨。所以它会被腐蚀物催生出最坚硬的痛。这种痛坚持在你的口腔中,永不转移。哪怕你的牙齿粉碎,但植入下颚的牙龈神经永远在那里,提醒你这种痛无法抵挡,无法被消除。
四十一.据说巨大的行星在灭亡后,会微缩成肉眼也看不到的存在,叫做?黑洞?。又据说人在极度痛苦或遭遇撞击的时候,大脑会为了自保而自动舍弃一些记忆一次逃避现实。称为?选择性失忆?。
四十二.P110要知道,你现在所做的事不是你一生要去做的事,你现在相处的人也不是你一生都必须面对的人,你现在站立的位置更不是你一生不能离开的地方。你是如此地年轻。你当然可以选择你喜欢的事,你要在一起的人,你想去的远方。你这么地年轻。
四十三.原以为上天不存在,原以为默默许的愿望都不致被投往哪个未知的地方。原以为自己用这么多年、一心祈祷着实现的愿望,被封锁在无人查看的信箱。
四十四.索法的手脚仍然受着束缚,只有缩着脖子就地打滚,想摆脱齿鹰的攻击。齿鹰身体虽硕大,但比人还小一点,压不住他,它飞腾起来,又落在索法背上,用利爪大力抓挠着他的肌肤,令他血肉模糊。
四十五.我们最好提醒自己,追溯到史前史,它体现了我们的某些最为深切的需要与利益,这是很恰当的。不过,还要提醒自己,经过多少年代,已经成为一种综合的艺术,正如西斯廷教堂中米开朗琪罗的壁画不同于史前洞穴中的动物绘画那样,它已不同于炉边故事,这也是很恰当的。
四十六.世界上的此刻,有那么多人来了又去了,也总有一日,会是我们的终点。可是我时常无故的担心,希望那样一个永别的时刻,我不会忘记我将什么不可弥补的东西遗留在了人间。
四十七.笼门敞开,一个?人类婴孩爬了出来。她穿着粉蓝连体衣,棕色眼睛,双颊饱满,稀疏的浅黑色头发被结成两条小辫。她跌跌撞撞地冲向白川的方向,同时发出带有哭腔的啍啍声。
四十八.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事,那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些都是只对我们而言的事,那些都是只对我们而言的,很好很好的事,它们发生在很久以前,那些发生在很久以前的很好很好的事,只对我们而言。
四十九.所以如果有不幸你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得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举目无亲,我们没有资格难过,我们还能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五十.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于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将我当做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
五十一.因为我们都如此轻易地走到了别人的光环和阴影的笼罩下,愚蠢地聒噪,还坚信这就是自己的优点和价值所在。而我淡然地坚持以苍白的语言尽我所能刻画出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敌对,以及内心深处库存已久的冷漠与希望,决绝与妥协。真实真实再真实。青春,我可爱的青春。
五十二.待这所谓常有的羞悔躁动于立在空无一物的原野好久好久之后,便不得不承认,大概只剩风离去时最后一批落地的、那么少量又轻卑的、莫名又想必廉价无用的酸楚。
五十三.父亲说,没什么该不该,最喜欢什么,就学什么。我却不放心。只问自己的喜爱,对吗?我喜欢文学,就学文学?爱读,就学?父亲说,喜欢的就是性之所近,就是自己最相宜的。
五十四.原以为上天不存在,原以为默默许的愿望都不致被投往哪个未知的地方。原以为自己用这么多年、一心祈祷着实现的愿望,被封锁在无人查看的信箱。只是终究有人,让那个多年前偷偷深藏在心底的隐秘之愿实现了么?
五十五.任何一段爱情都值得被歌颂,不论是深埋于心底的单恋,还是大胆表白却最终落败的痴恋,抑或是俯首甘为一备胎堪比自虐的傻恋,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并非是结果,也不是爱的形式,而是?正在爱着?这件事本身。
五十六.小查理身边的伙伴们总是拿这个跟他开玩笑,即使到后来他当了国王之后也摆脱不了这笑柄。人们为了纪念查理国王,便把他的生日定为幽默节,也就是我们熟知的愚人节,而典型的小丑造型上的红红大鼻子也是由此而来。
五十七.陌路尽头,撒去一抨惨淡暗白的骨灰,有多少淡漠的人情能够留得住厚养薄葬的遗憾,在悲郁的挽歌的尾音上,给这尊尊沉默的青碑下孤孑的魂灵叩首,而在这朝生暮死之间,有多少尸骨未寒的魂灵遁入空寂,却在人世中再也捞不起一丝纪念。
五十八.我曾经告诉自己,如果能不动真心就尽量别动,如果实在动了真心那最起码要不动声色,这样起码可以不伤自尊,然而,那一刻,我出乎意料地砸下泪来。转身逃遁,不敢再多看一眼。
五十九.从那个十八岁的夏天开始,在后来的时光当中,我一个人按照青淮寄给我的明信片的地址,一一重新去看一遍。而每次我在彼地准备寄一张明信片的时候,却发现,我的路途上的想念找不到那个可以寄达的人。即使有那样的一个人,我也不知道她的地址。毕竟,她是候鸟。
六十.的语言不是单一的语言,而是不同的文体、声音的杂烩集成;正是这种杂烩集成才让成为最民主、最反对极权的文学形式;在这个形式里,任何意识形态或道德立场都不能避免受到挑战和反驳。
六十一.我感觉到断裂的肋骨刺穿我的胃我的肝我的五脏六腑,唯独没有刺穿我的心脏,它还一厢情愿地卖力跳动着,往那些它以为还在动作的器官输送新鲜血液,结果它们疯狂地从破裂的疮孔中喷涌出来混作一摊。
六十二.那些可以用?希望你来开头的句子。希望你别迷路了。希望你学会待定系数法。希望你交到好朋友。希望你别再被人欺负。希望你幸福。希望你一个人,也能够坚强。
六十三.Y轴是y=1/x的渐近线。渐近线的定义在于渐渐接近,但却永远无法相交,哪怕近到看不出距离。哪怕看上去几乎叠在一起。无限地靠近。无限地靠近。一直冲往宇宙的边缘。但是到了那样绝对零度绝对真空,连光线也无法传播的地带,依然没有交点。
六十四.我跟很多人说过真的的甜言蜜语,我也动过心,我甚至喜欢很多人。每一个每一个人来到我面前的是时候,我都人不清楚他们到底是谁。他们对我来讲,只是爱情的面孔。还有一句是:原来原来原来,要用若干个原来,我才能明白你对我来讲到底是谁。
六十五.也许所有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过,我们听过的那些美好的童话,善良的传说,感人的故事,所有的这些都有一个如出一辙的开头:?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么我们所生活的当下,是不是早就是一片荒芜的沙土,善良根植在另外一颗遥远的行星,而自私和恶毒,是头顶厚厚的乌云。
六十六.有时侯明白人的一生当中,深刻的思念是维系自己与记忆的纽带、它维系着所有的过往、悲喜、亦指引我们深入茫茫命途、这是我们宿命的背负、但我始终甘之如饴地承受它的沉沉重量,用以平衡轻浮的生。
六十七.有很多人,你原以为可以忘记。其实没有。他们一直在你心底的一个角落。直到你的生命尽头。在尽头你会怀念每个角落里的黑暗之中的光,因为他们组成你的记忆与感情。但你已经不能拥抱他们,只能在最后明白,路途是一个念念不忘的失去的过程。
六十八.空间如同容器。每个空间自然存放不同的物质。然而时间久了,也会因为各式各样的因素而产生裂缝。裂痕并不难处理。然而因为各个容器内的物质不一样,通过裂缝所渗漏的物质,会使一些原本平衡的事物产生变化。所以,才有了不一样的存在。
六十九.做梦仿佛是与生俱来的能力,而那些梦境清晰得宛如真实,被魔怪追逐,又或者是在黑暗的通道行走,被迫观看别人痛苦的人生,也会停留在某个朝代经历**或者杀戮。
七十.他走路时,左边的小腿轻微地外扩,画一个小小的弧线,整个人因为消瘦,而显得伶伶仃仃的,跟在这样的inu身后,让我觉得他很可怜,加之他又不停地吸着鼻子,天上的雪花轻轻地飘下来,我把自己的围巾围到他的脖子上。
七十一.曾几何时,不经意在网页上看过一段话:?在路途上想起爱来,觉得最好的爱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身上挖掘到意义。而应该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着这个寂寞的人间。?
七十二.这些过去的事,理所当然地被后来更多的事情所冲淡,模糊了愉快和伤感的界限。那些愉快,最终因为过于短暂而在回想起来的时候变得伤感;而那些伤感,却会因为叫人刻骨铭心而变成了回忆中的快活体验,一切已经混合成深冬时节玻璃窗上模糊氤氲的霜雾一样语焉不详的怀念,轻轻抹开一块来,才可以清晰地看见所有曾经叫人动容的不堪重负的人事。
七十三.我曾经想过,如果当时我并没有看见那堆照片里有着迷人笑容的你,是不是那以后我们的人生,也只是两条平行线而已呢。还是说,我们会像**里所上演的感人剧目一样。若干年后的某一天,还是会相识呢。
七十四.碎了。完整的安静在声音里被踩碎了。前一个音节被生产出来并不急着消散,被后面的音节赶上来,牵扯在一起组成杂乱的前奏。尽头那边被遮挡住的部分,光线还抵达不了,是一个更深更黑的形状,一点点放大,延续着脚步的节拍。
七十五.这个世界,有着无数的洞穴。一个入口连着一个出口,他们重叠、相连。当你走出去、踏进来,就会看到一个全新的世界。却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一个。有些人不小心踏入,不知去往何处,也没有归途。
七十六.我选择让你回到那个世界,选择让你去彼岸等着我找到你,并不是因为你给我的回忆让我充满勇气。而是因为,对方是那个一定会让我找到的你。
七十七.我写时,首先在脑海中形成映像,就像是**中的一幕幕场景,以我满意的形式?拍摄?完毕,再用文字把这部分表现出来。如此反复,一本就写成了。
七十八.这就是我的角色:此之蜜糖,彼之砒霜,虎狼面前我是麋鹿,麋鹿面前我是**。而生命不过是一场注定惨败的棋局,我们无路可退,跌撞前行,以死亡为最终使命,从来不问前路是一袭红毯,还是万丈深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第1篇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一句名言:"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正当如此,全世界的人类都应当有着自己的读书故事吧。那你想不想听一听我的读书故事呢?好,那就听我讲讲,我和我的读书故事吧!
我最喜欢看的书,非它莫属——《皮皮鲁和机器猴》,因为它实在是太好看,太吸引人,太令人着迷了。它的好看,就体现在机器猴大战想得到它的人类;它吸引我,就体现在机器猴的出生过程;它令人着迷,体现在机器猴惩罚人类。如换了是你,你也一定会深深着爱上它。
有一次,我拿着这边新书,才刚看了一会儿,就被妈妈叫我去买盐。刚走出家门,我就把买盐的事忘得一清二楚,脑子里尽是机器猴:机器猴后来怎么样了?他会被人类利用吗?他会被人吗? ……我一边走一边走想,结果却忘了看路, "哎哟"一声,我撞到墙上去了。过了晌午,我才渐渐回忆起买盐的事。我飞快地跑去超市,心里却还是惦记着机器猴。我买了包盐,马上飞快地跑回家,把盐放下,又翻开我最爱的书,我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
晚上的时候,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到了睡觉的时候,只能带着对故事下文无限思念的心情上,含"泪"上床。谁知,我思念的机器猴竟变成了我的一个梦——在梦里, 有四个神把枪对准了我,我就是一只机器猴,我一发功,"嘿嘿"拐弯,将它们全部变成了"对眼",他们的神荣誉从此消失……
莎士比亚的这句话果然说的没错,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伴我成长。
第2篇
寒我读了一本美国大作家马克吐温的短篇集《百万英镑》。我对书中的主人翁亨利的遭遇记忆犹新,感慨万分。一开始主人翁一贫如洗,自从得到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票后,发生了许多戏剧性的故事,耐人寻味。
我印象最深的是亨利得到百万英镑后到一家服装店买衣服的那件事。当时亨利想换掉身上的那身褴褛的衣服,他走进一家服装店,店员们看到他穿的那身破衣服对他爱理不理的,态度又冷漠又傲慢。亨利想买一件差一点的衣服,店员扔给他一件最蹩脚的衣服。亨利穿上后既不合身也不好看,但是衣服总算是新的,勉强可以穿。当亨利打算卖下它时,店员们摆出一付刻薄、嘲笑的架子。他们嘲笑亨利买不起这套最差的衣服,当亨利拿出那张百万英镑的大钞票时,店员们那一付刻薄、嘲笑的嘴脸马上被牢牢的定住了,像被冰住一般,那窘态一直保持到店老板出来。老板看到那张百万英镑后对亨利又是点头 又是哈腰。像见到了一位大人物,还无端地送给亨利几套又合身又漂亮的衣服,一群势利小人模样被作者刻画地入木三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能听到或看到大人们以貌取人的事。我们小学生千万不能做以貌取人的事,我们纯洁的心灵千万不能让大人们的势利给侵蚀了。
第3篇
" 看了水浒传,我感到在北宋末期,在奸臣当道的时代,还有一支正义、人才济济的队伍——梁山泊,里面的人员都是智勇双全,他们以见义勇为而骄傲。我有几个特别喜欢的人物:宋江、吴用。
宋江,我最喜欢他,梁山之主,他虽然身材不出众,他个子矮小,脸也很黑,但是他有出众的指挥能力,他的绰号叫做:及时雨,因为他总是在别人最困难的时候会很及时的帮助别人。他觉得他很有义气,心胸宽广,不像原来的梁山之主——王伦的心胸,是一个合格的梁山之主。
有了一个合格的梁山之主,可是没有一个合格的军师也不可以的,只有他——吴用!梁山总军事,用计环环相扣,如诸葛亮一样,他使用计谋杀掉了王伦,他称号:"智多星",以他的智慧多、方法多、忠心耿耿的跟着宋江,不愧是梁山的总军师。
一百零八条好汉如同天上的一百零八颗明星,让后人去追捧、去赞美他们!
水浒传,虽然我已经拜读了你好几遍,但是我还会继续细细的品味你!
第4篇
开学的.这几天里,我阅读了曹文轩纯美系列之一《草房子》。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部写了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世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启蒙教育的六年。
这部一共有九章,每一章都形象地刻画出了一个鲜活的人物。这中间,第四章《艾地》给我的印象最深,形象地描绘了一个对土地极其渴望的秦大奶奶、一个由自私变得无私的秦大奶奶、一个和蔼可亲的秦大奶奶!
《草房子》,一本格调高雅,自始至终充满美感的长篇。我把它推荐给你们,希望你们也能像我一样喜欢这本书。
第5篇
在暑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中华上下五千年》了。它以讲故事的方式把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一一道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在这本书里,我很喜欢三国时期的故事,尤其是火烧赤壁。据说,曹操自以为兵强马壮,在刘表死后率军南下,打算一举平定南方。曹操号称有八十万人,但人马疲惫、水土不服、不习水战。一到船上就呕吐不止。于是,有人向曹操提建议:把所有的船都用铁索连在一起。曹操欣然接受。在一个刮着东南风的日子,黄盖驾着几条装有蒿草的小船飞快地向江北驶去,曹军一看带有标记的小船,以为黄盖来投降,毫无防备。当小船离曹营还有二里的地方,黄盖一声令下,将小船点燃向曹营进发。曹军顿时大乱,可是曹军的船都用铁索相连,一条船着火,其他船也跑不了。曹军被烧死的人不计其数。就这样,赤壁之战最终以少胜多。孙刘联军获胜,曹军大败。古人的智慧真是超乎我的想象呀!
在科技方面,我印象深刻的是南北朝时期的祖冲之推算圆周率。早在魏晋的时候,有一位叫刘徽的数学家用一种"割圆术"的方法计算过圆周率,可是祖冲之经过验证,发现刘徽的计算结果不够准确,所以他重新进行了计算,得出了更准确的数值,把圆周率推算到了小数点后七位。后来,人们为了纪念祖冲之,就把月球上的一座环形山以他的名字命名,"祖冲之环形山".我觉得祖冲之在数学方面的贡献真是了不起。
在文化方面,我最喜欢的是唐代的颜真卿。他写过得碑体都很有名,有《勤礼碑》、《多宝塔碑》……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多宝塔碑》。而且,它还是我曾经学习过得碑体。通过读这本书,我还了解到他不仅是个大书法家,还是一位大英雄。不由地,我对颜真卿肃然起敬。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曾经创造了灿烂无比的文化。这些古代文化使我们赞叹不已。其实我认为还有更多、更好的古代物品、遗迹等着我们去发现呢。
第6篇
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德国家卜劳恩画的集《父与子》。捧着这本幽默而富有深意的书,我时常忍俊不禁,笑出声来。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组成了一个个小故事,虽然没有语言文字,但每一个画面都很可笑,可笑的故事背后,都蕴含着一个小道理。
这本书描画了一个留着大胡子的胖胖的光头父亲和一个瘦瘦小小的长着一头乱发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生活中的趣事。爸爸憨态可掬、童心未泯,时常有点儿"二"的行为弄得儿子很无奈!儿子活泼可爱,时常闯点儿小祸,和爸爸玩得很开心!
其中,《引人入胜的书》描写了: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饭桌前,可儿子上哪儿去了?于是,母亲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来到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还不快去吃饭!"一会儿,妈妈和儿子在饭桌上大眼瞪小眼,爸爸呢?她们来到儿子房间,爸爸正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呢!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都是"书虫"呀!
《四张儿童票》说的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爸爸带着儿子乘火车去郊外旅游,父子俩玩的开心极了。中午,爸爸买了三瓶果子酒,悠闲地坐在树下品酒,儿子则坐在树枝上跟爸爸聊天。傍晚,走路有点摇晃的爸爸牵着儿子乐呵呵地去车站买票回家。爸爸努力的看着儿子并用手指点数着。不一会儿,回头对售票员说:"我要买一张成人票和四张儿童票!"很可爱的爸爸!不是吗?无私的为铁路部门做贡献,多伟大!哈哈!
可乐的小故事连绵不断,让我爱不释手。我感觉这本书中的儿子和我有点像,脑袋里都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 ,还经常闯个小祸。关键是我和他都有一个很爱我们的、童心未泯的、可以陪着我们疯玩的雷人老爸。他让我们每天都在快乐中渡过。
我喜欢这本书!我爱我的老爸!
第7篇
你读过《绿野仙踪》吗?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讲的是一位善良又可爱的小姑娘被一场可怕的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没头脑的稻草人(它想要一个脑子,跟人类一样聪明);没有心的铁皮人(他想要一颗心,和他心爱的女子结婚);还有没有胆量的胆小狮(他想要一些胆量,成为真正的万兽之王)。他们互相帮助,携手合作,历尽艰险,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终,他们凭借着自己非凡的毅力,都如愿以偿地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描写人物或动物的好句子,比如:"亨利叔叔长着长长的灰色胡须,胡须长得没过膝盖,直到他那双粗糙的灰色鞋子上。""她那时皮肤雪白,面色红润,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好像会说话似的。但是,她来到这里以后,毒辣的太阳光和猛烈的风沙改变了她的模样。她那双明亮的眼睛失去了光泽,也变得灰蒙蒙;红润的面容变得面黄肌瘦,活像堪萨斯州上的草皮。""托托长着一身黑绒绒的长毛,这在到处是灰色的堪萨斯大草原上,算得上一个小小的奇迹。它有两只长长的耳朵,一个小巧的鼻子,一对又黑又亮的小眼睛骨碌碌地转个不停。"
我之所以推荐这本书,一是因为它很适合我们小学生阅读;二是因为它的语句通顺,语言优美,对于我们的写作有益。
第8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有喜欢的人,喜欢的电视剧,喜欢的玩具,喜欢的食品……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我喜欢的一本书吧!
我喜欢的书叫做《冒险小王子》。《冒险小王子》是一本儿童冒险,里面有人类、精灵、精灵师等,其中一个叫包小龙的男孩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包小龙是"那个人"——威武二世,黄金龙的精灵师。可是,为什么他叫威武二世而不叫威武一世呢?你们知道吗?其实,威武一世是世上最坏的精灵师,到处做坏事,最后被封印。他的门徒为了解除封印,到处收集邪恶能量,包小龙和他的同伴们为了阻止让威武一世解开封印,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因为我只看到第17本,所以故事的结局我还不清楚,不过,我相信好人有好报,书上说的,邪不能胜正,包小龙一定能够圆满地完成任务。
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妈妈说,这就是"废寝忘食".《冒险小王子》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喜欢这本书。
第9篇
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这本书叫《爱心树》,作者是谢尔/希尔弗斯坦,这本书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朋友和一棵大树的故事。从前,小朋友笑的时候和这棵大树的关系很好,常常跟着大树玩捉迷藏等等游戏。有的时候小朋友吃大树上的苹果,有的时候在大树的树枝上荡秋千,有的时候集书也给自己做一个漂亮的王冠。可是长大以后小朋友没有以前活泼了,所以男孩儿不再集树叶、荡秋千、吃苹果了。到了以后小男孩就不再和大树玩了,大树每跟小男孩玩一次,小男孩就提出一个要求,最后大树只剩下一个老树墩了。
我读了这本书后感觉这棵大树太好了,竟然能为那个小男孩抛弃一切,多好的大树呀!而我觉得哪个小男孩长大以后什么都要依靠大树,没有一点自理能力,房子、船都是那棵大树给的。而妈妈却觉得真好相反,大树不好,是它把小男孩娇惯的,所以小男孩没有自理能力。小男孩并没有犯什么错误。我总是认为我的想法是对的,可是听了妈妈这么一说,我的想法有些改变,但是,我绝对支持我自己的想法。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经过我的介绍,你们喜欢了吗?
第10篇
我从小就不喜欢读书,我一打开书就觉得心烦意乱、头晕脑胀,可是自从我无意看了《火鞋与风鞋》后,这种感受就消失了。
《火鞋与风鞋》主要说了一个关于竖立孩子自信的故事。主人公小迪姆从小就没自信,他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最矮,这常常会引来同学们的嘲笑和戏弄,他爸爸是个鞋匠,家境贫寒,这让他满七岁时,他得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一双新鞋、一个背包,然后跟着父亲走进大山,他的父亲一路上给他讲了很多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小迪姆得到了启发,并逐步树立起了自信。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小时候和小迪姆差不多,缺少了自信。上课从来不敢举手和同学们一起做游戏也总是躲在后面,总觉得不如别人。自从读了《火鞋与风鞋》以后,我也想找回自信。我发现我的问题是学习差,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快速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一本书就像我们的老师,可以让我们的作文提高。